是去年中的事情,偶一朋友转来上海工作,公司宿舍靠大马路太嘈杂影响休息就想另外租个房。当时看中了植物园板块,生活、交通也都过得去,最重要的是看中那个大“氧吧”——植物园。在网上找到个房子,一室半,家具基本配备,家电都上了年纪的,整体来说还行,当然缺点也不少,二楼,阳台太窄,光线不够到厨房那边光源全依靠荧光灯,那个半室被隔断不是很实用。虽然不是很满意,但是时间紧急只好租了先。
签合同的时候,才发现原来招呼看房的男青年只是这房子的租客,这个“二房东”要求偶朋友跟真正的房东说是他朋友。房东也来了,年纪轻轻的一个姑娘,朋友说一看就是很精明的那种,跟那个二房东说,是你朋友,才同意提早结束租期的,之间发生在这个房子里费用,你们俩自己结算,一切都我没关系。偶那朋友(姑且代之以A称呼),初来乍到,也没什么租房经验,也就凭他们摆布了,付六押一?好。房子再住两天?好。水电煤等到时算?好……事后,A回想说当时房东肯定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,只是没点破而已,反正她房租一分不少没损失,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,后来联系的电话中也透露了这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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